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1、根据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期间教改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鞍山市中小学教改规划研究课题管理规程》规定,凡是“十三五”市级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不包括该范围立项课题的阶段成果)均可申请鉴定。
2、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期间教改规划课题鉴定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分学段进行,课题鉴定分会议答辩和现场鉴定两种形式。即各县区规划办和局直单位科研室负责组织收取材料,市规划办审核上报材料并组成鉴定组进行鉴定。重点课题采用现场鉴定方式,一般课题采用会议答辩方式,各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和课题成果质量自主选择参加鉴定。申请第二批鉴定的课题于2018年9月7日前上报鉴定材料至各县区规划办(科研部门)和局直单位科研室,各县区和局直单位将参加鉴定课题材料主、副卷及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一式七份)于2017年9月12日前报送市规划办,过期不予受理。
3、申请成果鉴定的课题主持人,需在鞍山教研网/教育科研(****)下载《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鉴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申请鉴定的课题除包括规定的材料外,必须有能反映课题成果的ppt文档。
4、申请鉴定的全套材料包括:
主卷:
①《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单;
②实验报告或研究报告;
③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④实验数据分析报告;
⑤典型案例;
⑥发表成果。
副卷:
⑦实验教师研究过程记录;
⑧实验教师研究成果。
要求:报送材料《鞍山市中小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鉴定评奖·申请表》为单独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分主、副卷于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是专著的单独报送不必装订)。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不下可加附页,字迹清晰,严禁涂改,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规定。
5、鉴定程序、方法及时间。
会议答辩:
(1)审阅材料,确定可验收的课题及人员;
(2)按照课题研究创新之处的操作过程及取得的成果两个方面进行答辩(须有ppt);
(3)评委以量化赋分和投票的方式,确定通过或暂缓。
(4)答辩人必须是课题主持人。
现场答辩:
(1)审阅材料;
(2)现场研究成果展示;
(3)按照研究过程描述和实验数据分析及创新成果说明三个方面进行答辩;
(5)评委以量化赋分和投票的方式,确定获奖等级。
一般课题会议答辩时间为:小学组2018年9月18日、初中组9月19日、高中组9月20日,重点课题现场鉴定时间为10月(具体时间需课题组与市规划办协商确定)。
6、鉴定组对课题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上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验规划领导小组终审。
通过鉴定的课题和获奖课题由市中小学教改实验规划领导小组颁发鉴定、获奖证书。对未通过鉴定的课题,将视具体情况暂缓结题或撤销课题。
7、此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规划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1日